護照
1. 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(自回國之日開始算,為6個月以上,護照首頁
請用A4紙復印2份);
2. 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簽名,中文姓名;
3. 持換發(fā)護照者,需同時提供所有舊護照原件。
照片
1. 白底彩色近照4張, 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;
2. 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自己的姓名。
財產
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,每人金額在五萬元人民幣以上。
1. 存款證明需為銀行標準格式,有正確的英文譯文,不可手寫;
2. 存款證明的有效期需凍結到團隊回國之后3個月;
3. 存款證明原件需遞交使館,使館不予退還,到期自動解凍。
個人資料表
請完整并準確填寫。
營業(yè)執(zhí)照公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公證
1. 所在單位為企業(yè)單位的申請者,請?zhí)峁I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的清晰復印件,
用A4紙復印,有年檢記錄,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;
2. 所在單位為事業(yè)單位的申請者,請?zhí)峁┙M織機構代碼證的清晰復印件,
用A4紙復印,有年檢記錄,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;
3. 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須中英文對照的公證。
在職證明公證
1. 使用公司正規(guī)抬頭紙打印,并加蓋公司紅章;
2. 在職證明內容需包括:內容應包括:申請人的姓名、職務,到巴西的
具體訪問目的和時間,所需費用誰承擔,中英文對照;
3. 此份在職證明須做公證。
邀請函
巴西公司致領事處的邀請函原件(須在當?shù)毓C處做認證),應寫清商務訪問